离婚时,如果原告不想要分割房产,需要怎样解决?

时间:2023-11-21 作者:汉中律师

夫妻房产分割有2种办法:
1、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当时人的实际情况和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处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的房子: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链接: http://www.caomeibi.com/17674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乐平律师 盐城律师 宁波律师 广州离婚律师网 枣庄律师 上海交通律师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杭州房屋产权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杭州律师团队 武汉律师 石家庄律师 盘锦律师 嘉兴律师 绍兴律师 衢州律师 蚌埠律师 福建律师 梅州律师 四川律师 玉溪律师 临沧律师 吴兴律师 柯城律师 温岭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杭州离婚谈判律师 吉安律师 都昌律师 鄱阳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