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能否立遗嘱,将全部遗产分配给儿子而不是女儿?

时间:2023-11-21 作者:汉中律师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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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订立的遗嘱,只要是父母真实意思的反映,是可以将全部财产留给其中一个孩子的。
父母所留下的财产或者是遗产,实际上都是属于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是神圣且不可侵犯的,父母对自己的私有财产有着自己的决定权,是不受任何人的干预和阻碍的。
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或是遗产赠给国家、个人或者是集体。
当遗嘱的法律效力生效之后,就要按照遗嘱中的规定来执行,其他的子女是无法再发表意见的,而且遗嘱中将所有的财产分配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是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的,按照遗嘱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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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遗嘱指定继承人是有效的。立遗嘱就是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去世后将财产如何分配的个人意愿,如果将遗产指定给自己的继承人就是遗嘱,将自己遗产指定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是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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